尊敬的住户:
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,巩固创文成效,推进创文工作进度,按照创文办督查组相关工作要求,现根据创文办督查组多次督查情况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请将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内,不得随意停放在楼道、楼底等非指定区域。
二、不要在庭院、绿化内及道路等公共区域晾晒衣物、被褥等物品。
三、保持公共区域环境卫生,爱护公共卫生,做到楼道整洁、无杂物,垃圾分类投放、按时清理。
澄江市图书馆 澄江市文化馆
2020年5月11日 2020年5月11日